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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已获奖者(不超过2名)为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需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年龄条件和评选条件),需注明只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不占各单位第十四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的推荐名额。
  注:每一位候选人只能选择一个渠道推荐。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近几年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市、州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六)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将评审后正式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反馈到相关市(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包括科学道德、学术诚信方面)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四川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在2017年7月25日以后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推荐单位需打电话到工作人员处获取)登陆四川省科协网站(http://www.sckx.org.cn/)进入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119.23.14.60/MH/KjqnAward/Index),根据要求创建候选人账户及密码并分配给候选人,候选人根据分配的账户及密码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四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和上传附件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8月29日前提交候选人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推荐单位成功提交候选人电子材料后会自动生成候选人编码,候选人才能打印完整的带编码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使用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推荐表》、《一览表》等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第十四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目录,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
  (4)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5)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6)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
  (7)技术应用证明;
  (8)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注: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专著单独装订)。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和地点
  请于2017年9月4日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材料可由推选单位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个人的所有材料用大信封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信封上。
  文件及表格均可从四川省科协网站(www.sckx.org.cn)上下载。
  联 系 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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